,,!
本听不了“家”
这个字,他没有的东西他不想别人一再提。
撒泼似的一把拍开余醉放在自己头上的手,他扬起自己的羽绒服帽子盖住脑袋,两边抽绳拉紧,藏起沾满泪的脸蛋。
“不记得了,什么都不记得,脑袋里空空的……”
余醉垂着手,眼底闪过一丝无奈。
良久,他走到陈乐酩面前,蹲下来,摸了摸他雪球一样圆的脑袋。
“空空的,会不会怕?”
一听到这话,陈乐酩鼻腔连着脑袋酸得要炸开,再也忍不住的泪水一股脑地奔涌出来。
45天了,离家出走陈乐酩第二天是被尿憋醒的。
上完厕所回来天还黑着,他就往沙发上一倒准备睡个回笼觉。
突然感觉胸口硌得慌,伸手一摸,是昨晚拿回来的马克杯,已经被他的体温焐热了。
这是他的罪证。
证明他昨晚做了一件非常没品且下作的事情,虽然有放下钱,但不问自取就是偷。
为什么要拿人家的杯子,这不变态吗?喝醉了也不能这样啊。
可他又觉得自己不是变态。
他没有看到白手臂就想到白胸脯,他也没有看哪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儿女孩儿就想入非非。
他只有对着余醉时才忍不住想靠近,想吸吸他的味道,想碰他碰过的东西。
看到他的手臂就想拥抱,看到他的嘴唇会想和他接吻的感觉。
滚烫的脸埋进抱枕里,手指一下下抠着杯沿,耳尖渐渐承受不住沉甸甸的热意。
深入反省五分钟后,陈乐酩得出一个结论:他应该是单纯的好色,而且只好余醉的色。
可是……好色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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